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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主要职能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人事劳资、秘书事务、文电处理和文书档案工作;负责主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负责新闻信息、督办催办、来信来访及其他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队伍建设工作。

组织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的指示、决议,根据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和措施;研究、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开展、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承办我区出席各级党代会代表或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选举及区党代会有关组织工作;指导、检查基层党委按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承办基层党委召开党代会(党员大会)的呈批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党委候选人的呈批手续;按照管理权限,承办改建、新建、变更党组织隶属关系等事务;抓好区委管理党(工)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牵头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全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研究指导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党建工作阵地(注:区党员服务中心、基层党校等)的建设、管理;管理区管党费,检查、指导全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表彰、宣传等活动和党内关怀帮扶激励工作;组织开展“七一”纪念活动;协同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区委交办的与基层党的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干部科

研究提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负责区委管理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归口管理干部的考察、调配、任免;负责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挂职干部工作;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干部管理的政策、措施并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中具体事宜;负责归口管理单位公务员、职员、雇员有关录(聘)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单位临聘人员的监管工作。

人才工作科(干部培训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干部培训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研究制订全区人才工作和干部培训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归口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评估;承担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区管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优秀专家的选拔、考核,做好市管专家的推荐、申报和协管工作。

干部监督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具体规章和实施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干部工作;承担区管单位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对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问题进行核查,提出处理意见;配合纪检、审计机关负责巡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及归口管理干部党龄党籍、年龄、工龄、在职学历(学位)的审核确认和出国(境)政审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区管单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受理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举报。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归口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老干部管理科

贯彻执行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全区离(退)休干部管理具体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宏观管理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协调离(退)休干部参加重要活动;指导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老干部(老年)大学、疗养院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指导离(退)休干部丧事的处理工作。负责归口干部的退休审批报批工作,按政策搞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管理,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

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督查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职责配置、机构设置(含规格)、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经费拨付方式等计划,并拟订编制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机构运行和编制使用情况,参与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人员出入编管理。

信息科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区属企业领导人员人事档案和信息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干部档案工作;负责区委组织部信息化建设和干部人事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干部统计工作。

基层办(电教办)

负责全区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创建活动和阵地建设;负责区委选派干部驻(挂)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帮扶活动;组织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干部培训,负责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区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党代办
负责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有关工作制度、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参与区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筹备工作,并负责党代表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的联络工作以及区委与各代表团、区党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区党代表通报全区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负责收集、整理各代表团、区党代表对区委的意见、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办理;负责区党代表的资格管理;负责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党委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
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老同志和社区居民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教育,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开展组织和引导社区开展“160假日工程”、“十个一”、“老少共建”等创建文明社区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办好家长学校,不断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组织开展对青少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动员老同志为下一代健康成长发挥作用;负责“关心下一代”组织网络建设,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承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统一代码标识赋码,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和数据库。

老干中心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定。

(三)制订全区离退休干部活动计划,组织区内离退休干部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发挥老干部的余热。

(四)收集各单位对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的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和办法。

(五)管理离退休干部各项活动经费,制订年度预算计划方案。

(六)负责外地离退休干部来访参观的接待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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